近期,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AI声音侵权案”,并做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未经授权使用原告声音开发AI文本转语音产品,构成侵权行为,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5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此案是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然而并非个例。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由AI引发的各种新型人格权侵害行为也随之增多。从AI换脸到AI复活逝者,再到AI自动生成虚假视频和音频内容,这些技术应用在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可能无形中侵犯个人隐私和名誉,甚至被用于传播虚假信息,成为当前社会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此次判决为AI应用发展设定了明确的道德和法律边界,明确表明AI应用不能未经授权随意“盗取”公众的声音和容貌,其发展必须建立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以及各项人格权的基础之上。这一判决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参考依据。
作为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技术,人工智能的应用场景越来越丰富,在推动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可能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加强对人工智能的规范和监管势在必行,以确保其健康发展。
针对人工智能引发的各种新型侵权问题,有关部门已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措施。例如,2023年,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旨在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行业发展,防范相关风险。
未来,应继续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鼓励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对AI服务实行包容审慎和分类分级监管。同时,要强化预防和过程监管,完善事后监管机制。根据实际案例,加快制度更新频率和速度,为人工智能应用划定越来越清晰的边界,推动人工智能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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