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手机退货遭拒,77次退货后输官司!央视揭秘真相

Rain科技9月4日消息,近日,一起男子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利,起诉电商平台被法院驳回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央视新闻对此进行了深度报道。

事件的起因是路先生在某电商平台的自营店购买了4部手机,收到货物后他申请了“七天无理由退货”,遭到商家拒绝,于是路先生将网购平台诉至法院。

最终,法院支持了商家的做法,驳回了路先生的诉求。

据法官介绍,路先生在退货被拒后,将手机挂到二手平台出售,但价格远低于市场价,“一进一出”损失了大约4000元。他因此将电商平台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其赔偿因低价转卖手机导致的损失。

网购4部手机退货遭拒还输官司!央视揭秘原因:半年退了77次

被告电商平台辩称,“七天无理由退货”中的“无理由”并不等于“无条件”“无限制”。平台方梳理网购订单发现,路先生在半年时间里频繁下单后又申请退货退款,并非善意的消费者,并且他购买商品并非以生活消费为目的,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

平台方诉讼代理人表示,路先生大量购买手机,近半年购买手机70单共106部手机,大部分手机都申请了退货退款,生成售后单有77个,这种行为显然超出了正常的生活消费需求,并非善意的消费者。

对此,路先生辩称:新品上市我要买来试一下用一下,然后我觉得不满意就退了。

网购4部手机退货遭拒还输官司!央视揭秘原因:半年退了77次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法律规定网络购物的消费者享有依法退货的权利,但路先生在半年内多次购买后退货的行为,反映其在购物时未能尽到起码的谨慎义务,在行使退货权利时过于随意。这种做法不合理地增加了企业和社会的成本,扰乱了平台正常的交易秩序,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了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是对自身权益的滥用。

法官提醒,消费者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地使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避免滥用权利,影响正常的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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