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标识制定了规范标准。简单来说,今后AI生成的内容将强制“亮明身份”。据了解,这也是全球首个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的国家标准。
从文本生成文本、文本生成图像到跨模态交互,不断进化的AI生成技术正极大赋能内容生产。无论是撰写新闻、润色小说,还是指令作图、智能写歌,AI在很大程度上帮助创作者节约了绞尽脑汁的时间,显著提高了生产效率。然而,技术红利也正被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利用。有些人利用AI批量生产虚假科普内容,以补钙强骨、健脾养胃等噱头欺骗老年人;有些人用AI编造虚假消息,以“突发”、“重磅”、“必看”等字眼吸引网友眼球;有些人用AI换声换脸伪装成明星进行诈骗,李鬼横行,欺骗感情,谋取钱财。这些行为严重污染了网络内容生态,不少还直接涉嫌违法犯罪。
“内容垃圾”与互联网相伴而生,屡禁不止,但AI的加入让垃圾的传播能力“鸟枪换炮”。具体来说,AI生成的“内容垃圾”具有迷惑性极强的特点。通过对训练数据的学习,AI大模型能够轻松掌握文本、图像、视频等不同内容的基本特征和形式。虽然最初AI生成的内容比较粗糙,但随着技术的不断迭代,已经告别了“一眼假”的阶段,进入了肉眼难以辨别真假的阶段。另一方面,AI造假的成本也大幅降低。过去造假需要多种成本投入,而现在借助最新的AI大模型应用,几乎无需人工参与,文本、图片、视频等各种内容都可以快速批量生产,任君选择。如果对此放任不管,后果将不堪设想,加强治理势在必行。
本次《办法》强制要求AI生成内容“亮明身份”,相当于一种源头治理。一方面,《办法》几乎涵盖了当前所有AI生成内容类型,包括智能对话、合成人声、人脸生成、沉浸式虚拟场景等。另一方面,《办法》对标识义务主体、适用范围、标识类型、使用场景和部署方式等都作出了细化规定,并提供了标识示例。目前,《办法》正在征求社会意见,需要AI创作者、互联网平台、学术界等相关主体群策群力,共同完善顶层设计,让“小标识”在互联网内容生态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凡事预则立”,技术治理与技术发展必须同步推进。规范添加标识,让技术“如虎添翼”而不是“为虎作伥”,AI产业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