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4月23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因违反《数字市场法》(DMA),对美国苹果公司处以5亿欧元罚款,对Meta处以2亿欧元罚款。总计7亿欧元的罚款,标志着欧盟在监管大型科技公司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这是《数字市场法》生效以来,欧盟首次对大型科技公司开出的罚款单。这也预示着欧盟对科技巨头的监管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欧盟委员会认为,苹果公司限制开发者绕过其应用商店进行销售,这种技术和商业限制违反了DMA的有关规定,阻碍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事实上,类似的应用商店抽成问题,在全球范围内都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欧盟的这一举措无疑将加速相关问题的解决。
Meta公司在Instagram和Facebook上提供“无广告服务”的商业模式,也被欧盟认为违反了DMA。欧盟方面认为,这种模式实际上是利用用户数据进行个性化广告投放,用户虽然可以选择付费避免广告,但却牺牲了个人数据的隐私,这与DMA保护用户选择权和数据安全的精神相悖。
苹果在一封电子邮件声明中表示,将对欧盟委员会的罚款提起上诉,认为罚款是不公平地针对苹果的行为,并声称这些决定不利于用户隐私和安全。苹果的这一回应,预示着其与欧盟之间的博弈还将继续。
Meta也批评了欧盟的决定,并表示欧盟试图阻碍美国企业,迫使其改变商业模式,同时要求提供劣等服务。Meta的表态反映了美国科技公司对欧盟监管的担忧,认为监管可能会限制其创新能力和全球竞争力。

资料显示,欧盟《数字市场法》于2024年3月正式生效,旨在应对大型科技公司日益增长的市场力量和潜在的反竞争行为。该法案明确了数字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旨在遏制大型网络平台的恶性竞争,确保消费者拥有更多选择,并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根据法案规定,市值达到750亿欧元或年营业额超过75亿欧元,且在欧盟每月至少拥有4500万活跃用户,每年拥有1万名商业用户的企业主体,将被认定为“看门人”。Alphabet(谷歌母公司)、亚马逊、苹果、字节跳动、Meta、微软等大型科技公司已被欧盟确认为“看门人”,需要遵守DMA的各项规定。这些公司在全球数字经济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DMA的实施将对其商业模式和市场行为产生深远的影响。可以预见,未来欧盟与这些大型科技公司之间的监管博弈将会更加频繁和复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