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聪明才智被滥用于非法目的时,等待他们的必然是法律的制裁。
据央视社会与法报道,不久前,一家知名的啤酒企业遭遇了一起案件。嫌疑人盗走的并非库存中的啤酒,而是其营销活动中的高达650万元人民币的奖金。
案件的报案方是一家为该知名啤酒企业提供营销活动服务的科技公司,其职责包括制作中奖二维码并协助消费者兑奖。
然而,啤酒企业在核对营销账户时,惊愕地发现,用于支付奖金的资金消耗速度远超正常预期,出现了重大的资金异常。
在接到报案后,涉事科技公司的负责人随即报警。不久,犯罪嫌疑人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据悉,李某利用其在制作中奖二维码过程中的职务便利,通过系统权限悄悄修改后台的中奖二维码,实现“自扫自领”。更甚者,他还拉拢亲朋好友代为领奖,并将所得款项转移至自己手中。
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直到啤酒企业在对账时发现中奖率高得离谱,才意识到奖金池已被掏空了650万元。而这笔被盗取的巨款,李某大部分用于个人日常挥霍及网络游戏等非正常开支。
在本案中,李某作为营销活动的客户专员,其擅自修改二维码数据的行为,构成了利用职务上的权限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恰好与此行为相符。
今年2月份,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李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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