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驾驶员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交通摄像头拍不到自己的脸部就万事大吉。然而,在广西柳州,一位女子频繁遮挡面部的异常举动,反而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最终导致其被查获。
据广西交警部门通报,1月23日,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中大队在进行视频巡查时,发现车牌号为桂AA3*的宝马小轿车驾驶员,在每次经过监控卡口时,都有意遮挡面部,其行为引起了的高度警疑。
经过警方进一步查询,发现该车驾驶员黄某早在2021年9月就因醉酒驾驶被依法吊销了驾驶证,并且根据相关规定,其在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然而,即便如此,黄某并未因此收敛,在2023年8月,她还曾因无证驾驶而被处罚。此后,她显然试图通过遮挡面部来逃避交通执法检查,但螳螂捕蝉黄雀在后,2026年1月23日,她再次被电子监控清晰地抓拍到违法行为。
黄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基于此,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这明确了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厉惩处。同时,现代道路监控技术已高度发达,摄像头能够清晰地捕捉到驾驶员的面部特征。结合后台大数据比对,执法部门能够迅速准确地识别驾驶员身份及其驾驶状态是否合法。因此,那些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员,切勿再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无证上路,以免遭受更严厉的法律制裁。本次事件也在警示我们,任何试图规避法律的行为,都可能适得其反,最终暴露自身违法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