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n科技2月5日消息,据媒体报道,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店小二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顺丰速运”为驰名商标,被告店小二公司销售的“顺丰速孕”车贴构成商标侵权,判决其赔偿顺丰公司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共计20万元,并须在媒体公开声明以消除影响。该判决已生效。
此前,多地网友在社交平台反映,街头有车辆张贴“顺丰速孕”标识,引发广泛关注。许多网友认为,这种谐音梗不仅低俗,对女性不够尊重,还容易被误解为官方行为,从而损害了“顺丰速运”的品牌形象。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顺丰公司对此提起了诉讼。
被告店小二公司在庭审中辩称,“速孕”是网络流行语的一种幽默表达方式,消费者出于趣味性购买,不构成商标侵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顺丰速孕”车贴与驰名商标“顺丰速运”在核心文字、拼音缩写以及英文标识上存在高度近似。同时,两者均应用于车辆场景,这种相似性极易引起公众的联想,从而削弱了原商标与所提供服务之间的固有联系,降低了其作为商品或服务来源识别的显著性。
更重要的是,该车贴以谐音梗的方式将“怀孕”这一相对敏感的词语与物流品牌进行嫁接,这种做法不仅显得轻佻,漠视了女性生育这一重要的生命体验,还在公共空间营造了一种低俗的氛围,违背了公序良俗。法院指出,此举严重贬损了“顺丰速运”品牌长期以来通过专业、高效服务所积累的市场声誉。因此,法院认定店小二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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