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n科技4月11日消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今天发布公告,宣布针对美国政府于2025年4月10日发布的对中国输美商品征收更高“对等关税”的举措,中国将采取反制措施,新的关税调整将于2025年4月12日生效。
美方此次将对华商品加征关税提升至125%,这一行为被中方认定为严重违反国际经贸规则,并且背离了基本的经济规律和常识。公告明确指出,美国的单边行动属于霸凌和胁迫行为,进一步恶化了中美经贸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法基本原则,并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决定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中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从原本的84%提高至125%。公告强调,考虑到当前关税水平下,美国输华商品已经面临巨大的市场压力,中方认为即使美方后续继续采取加征关税的行动,也不会对中国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中方声明将不再对美方的进一步加征关税措施采取对等反制。
这意味着,中国在此轮反制措施中,采取了更为强硬的姿态。一方面,通过提高关税,进一步增加美国商品进入中国市场的成本;另一方面,声明不再理会后续加征关税,可能暗示中国认为贸易摩擦已达到一个临界点,进一步的对抗只会两败俱伤。放弃对等反制,也可能意味着中国将寻求其他方式来维护自身利益,例如加强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合作,或者寻求在其他领域对美国施加压力。
二、其他事项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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