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n科技8月13日消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规范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尤其是在产品安全、消费者知情权以及市场宣传等方面,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视。
此次意见稿就多方面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提升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其中,关于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使用指导,意见稿明确要求企业必须在车辆App、车载信息交互系统显著位置以及用户手册中,清晰、便捷地展示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提示和使用说明。核心目的在于确保消费者能够正确理解和操作这些功能,避免将混合驾驶辅助功能误认为完全自动驾驶功能,这对于保障驾驶安全、降低潜在风险至关重要。
在驾驶员监控与警示方面,企业被要求开发并使用安全优先的驾驶员监测、警示及处置功能。这包括密切监控驾驶员的驾驶状态,一旦检测到驾驶员有脱离注意力的行为,如在驾驶过程中分心、打盹等,系统应能及时介入,通过语音警告、方向盘震动、限速、靠边停车或禁用辅助驾驶功能等多种方式,有效提醒驾驶员重新接管车辆,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风险。
此外,为了应对日益复杂的网络安全挑战,征求意见稿还强调了强化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的缺陷信息监测能力,特别是要减少因网络攻击、网络威胁和系统漏洞可能引发的车辆安全事故。市场监管总局将对因安全提示和使用说明不完善、网络攻击、网络威胁及漏洞等问题导致的车辆安全事件进行深入的缺陷调查,并在必要时督促企业通过召回等方式进行改进,从而筑牢车辆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将被禁止通过用户操作或系统逻辑来主动关闭驾驶员监测、警示和处置功能。市场监管总局还将就驾驶员监测、警示及处置功能不足的问题展开专项调查,并可能将其纳入缺陷分析与调查的工作范畴。这表明监管部门将对保障驾驶员始终处于安全监控状态提供坚实的支持。
在产品信息填报与软件升级管理方面,企业需要在机动车合格证系统中准确、完整地填报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储能装置单体及总成等关键信息。同时,对于软件在线升级(OTA升级)活动,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分类管理要求,未经备案不得进行OTA升级。更重要的是,禁止向用户推送未经充分测试验证的软件版本,也不得通过OTA方式隐瞒产品缺陷。此举旨在确保生产的搭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与其准入时所提交的产品信息保持一致,并明确了企业的产品安全责任。
在信息宣传方面,意见稿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企业在向消费者提供关于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的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系统边界等信息时,必须做到真实、全面,严禁进行虚假、夸大系统能力或引发消费者误解的宣传。这有助于消费者能够正确地认知和使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潜在风险。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命名和营销宣传中,也不得暗示消费者可以将该系统视为自动驾驶系统,或具备实际上并不拥有的功能,以防止驾驶员滥用。此外,企业还应避免过度夸大车辆的驾驶性能,以免误导消费者进行不合理的高速驾驶。
市场监管总局将显著加强对企业广告活动和商业宣传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关注夸大组合驾驶辅助功能、欺骗或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相关部门将组织专业技术机构对过度宣传等问题进行技术认定,并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专项联合调查,依法依规对市场乱象进行整治规范。
最后,意见稿还要求企业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及时报告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件和碰撞事故。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相关部门将加强对事故的深度调查与分析,并对企业提交的事故报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企业未按规定报告事故信息,将公开通报并督促整改。对于企业在事故报告中存在的隐瞒或遗漏重大事实的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进行专项核查,以净化行业生态,保障消费者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