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明令禁止:废旧动力电池严禁用于电动自行车

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明令禁止废旧动力电池用于电动自行车及其他违规领域。违者将依法处罚,并鼓励公众举报。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加,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成为重要课题,预计2030年年产生量将突破百万吨。

今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举行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会上,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明确指出,《管理办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用于电动自行车,或在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禁止的领域。

王鹏司长进一步强调,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加强协同联动,强化监管力度,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进行严厉处罚。

工信部划定红线!废旧动力电池不得用于电动自行车

他还呼吁社会公众,如果发现身边存在非法回收、拆解处理废旧动力电池的行为,或者废旧动力电池被违规用于电动自行车及其他明令禁止的领域,请积极向当地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线索,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近年来,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态势,产销量已连续11年位居全球首位。预测显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将分别达到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增长预计分别为29%和28.2%,届时新车销量占比将有望突破50%。

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持续攀升,动力电池容量衰减所引发的退役问题日益凸显,废旧动力电池的产生量也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这标志着中国正步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的关键阶段。

据相关行业研究机构的测算,预计到2025年,中国国内理论上需要回收的废旧动力电池总量将达到约98万吨。这一数字预计将持续显著增长,并有望在2030年,当年产生的废旧动力电池量就将突破100万吨大关。

工信部划定红线!废旧动力电池不得用于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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