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汽车市场的“硝烟味”也日渐浓厚。为了让消费者能开上新车过大年,车企之间的竞争可谓是白热化。今年的情况尤为突出,在汽车消费市场趋于饱和甚至可能面临下滑的背景下,除了传统的降价促销,一些头部车企更是推出了前所未有的“超长期低利息分期购车”方案。
这一新颖的营销策略,最早由特斯拉打响。1月6日,特斯拉宣布,在2月前购买Model 3和Model Y的消费者,可享受长达7年的超低利息购车方案,首付仅需8万元,月供最低约1918元。
紧随其后,10天后,小米创始人雷军在直播中也跟进了类似的操作。他表示,3月份前下单小米SU7的用户,可享受小米为其量身定制的7年低息金融政策,首付最低4.99万元,月供约2593元即可拥有新车。
随后,理想和小鹏也相继推出了各自的7年低息购车方案,首付门槛更是不断降低,小鹏汽车的最低首付甚至降至1.8万元。仅需几万元的首付和相对可控的月供,就能拥有一辆二十多万的新能源汽车,这种极具诱惑力的方案,让不少消费者心动不已。
这些超长期的金融政策,在降低购车门槛的同时,也在利息方面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本质上是一种针对分期付款的变相降价促销。接下来,我们将对此进行一些客观分析。
以特斯拉的方案为例,若按常规7年期贷款购买一台后驱版Model Y,需支付约4万元(15%)的首付款,贷款额约为22.4万元。按4.69%的年化利率计算,7年后总利息将近4万元。而采用新的7年超低息方案,在17%的首付比例下,年化利率降至1.36%,7年总利息约1万出头,利息优惠幅度接近3万元。其他车企的优惠方案也类似,在贷款25万元左右的情况下,年化利率普遍下降约3%。

因此,结论是,各家车企为期7年的利息优惠普遍在3-4万元左右。对于一台二三十万元的新车而言,这样的优惠幅度足以吸引不少手头不宽裕但对未来还款能力有信心的消费者。
听起来“七年低息”十分诱人,似乎可以直接下单?然而,正如标题所言,这其中可能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套路”。
通常情况下,我们贷款购车大多采用信用贷款或抵押贷款,并与各大银行合作。这些贷款形式下,车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归车主所有。抵押贷款虽需将车辆抵押给银行,但在还款完成后,车辆所有权即可恢复。
与之不同的是,选择7年低息方案,合作机构可能并非银行,而购买的车辆其所有权亦可能不归车主。部分车企提供的7年低息产品,很大一部分是由自家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在这些融资租赁模式下,合同中明确规定,在租赁期间,车辆所有权属于融资租赁公司,车主仅拥有车辆的使用权,并需按月支付租金,直至合同结清。这意味着,消费者并非贷款购车,而是进行了一笔超长期的租赁。
一旦车主未能及时办理抵押,即构成合同违约。融资租赁公司有权要求一次性结清所有未还款项、收回租赁车辆、进行上门催收,甚至采取法律诉讼等多种“救济措施”。即使车主还清款项,解除抵押并获得车辆所有权,还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例如,解除抵押需要支付120元,日常需要使用车辆登记证书(绿本)进行备案也需支付120元借用费用。这些细节虽小,但难免让人感到不适。

关于车辆所有权不归车主的问题,有业内人士指出,某些国际知名新能源车企为征信不佳的客户提供的7年低息方案,也常与租赁公司合作。这类方案审核宽松,但日常用车限制较多,如车辆会被安装GPS定位装置,行程几乎无隐私可言。此外,提车时车辆的发票是以租赁公司名义开具,即使还完款项并过户,车主获得的实质上是一辆二手车。若合作租赁金融公司倒闭,车辆产权界定将变得异常复杂,需待破产清算结束后方可理清。
因此,车企的品牌金融部门通常会建议,除非特殊情况,否则不应向客户推荐融资租赁方案。据了解,一些车企在提供7年低息方案时,在合同细则中会提及自营或第三方金融租赁服务公司,但对车辆使用权和所有权划分情况却含糊其辞。
调查发现,部分车企销售人员明确表示,采用7年低息方案后,车主仅享有车辆使用权,车辆登记证(绿本)和所有权仍在租赁公司手中。另一车企销售则表示,7年分期购车后的绿本不做抵押,归车主所有,但在被问及车辆所有权时则语焉不详。只有少数车企坚持与银行合作,提供信用贷款,确保车辆使用权和所有权均归车主(征信优良者)。
在银行长期信用贷款和购车贷款方案尚未普及的情况下,车企推出的7年低息贷款方案,大部分是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实现的,其中涉及的所有权划分往往十分隐蔽或模糊。
需要注意的是,车辆登记证书(绿本)仅是车辆能够正常上路行驶的证明,车辆所有权的判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资金来源、实际占有、合同约定等多方面因素。尽管车主支付了购车款并实际使用车辆,但若合同明确约定车辆所有权归租赁公司,法院通常会支持租赁公司的权益。
综上所述,车企推出的7年低息购车方案,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购车门槛,但背后可能隐藏着关于车辆所有权的重要问题。并非所有车企都采取相同的操作,但为了保障自身权益,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务必仔细审阅合同条款,明确车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确认合同性质为购车合同而非租赁合同。否则,看似节省的数万元利息,很可能以其他形式被“追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