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消息,针对加拿大此前宣布对中国部分商品加征关税的举措,中国政府正式采取了反制措施。
此前,加拿大政府宣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对中国产电动汽车征收高达100%的关税;并且自2024年10月22日起,对原产于中国的钢铁和铝产品加征25%的关税。这一系列措施无疑对中加双边贸易关系造成了不小的冲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法基本原则,并经过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3月20日起,中国将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具体事项如下:
一、对菜籽油、油渣饼、豌豆等农产品加征100%的关税。
二、对水产品、猪肉等食品加征25%的关税。
三、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将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的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的关税。值得注意的是,现行的保税、减免税政策保持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也不予减免。
四、相关进口税收的计征方式如下:
加征关税税额 = 关税计税价格 x 加征关税税率
关税 = 按现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关税税额 + 加征关税税额
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种则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计征。
对于这一系列反制措施,我们观察到,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等六大行业协会迅速表达了立场,一致表示坚决支持商务部对加拿大反歧视调查的裁定结果。这反映出中国产业界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及支持国家贸易政策的坚定决心。需要注意的是,对等反制虽然在短期内可能带来一定的经济影响,但从长远来看,这有助于建立更加公平、健康的国际贸易环境。中国作为全球重要的贸易大国,有必要通过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利益,并促使贸易伙伴遵守国际贸易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