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n科技9月27日消息,据媒体报道,9月26日,香港高等法院驳回了宗馥莉一方就2025年8月1日发出的禁制令及披露令提起的上诉。但法院也同意暂缓执行披露令,以等待宗馥莉方向上诉庭提出进一步的上诉。
此次判决意味着宗馥莉一方需要承担本申请的诉讼费用。
最新的判决书显示,宗馥莉一方提出的五项上诉理由均被法院驳回。
其中,一项核心争议在于宗馥莉一方主张宗氏三兄妹无法证明其对汇丰银行账户资产拥有合法的信托受益权或财产权益。
法院对此论点进行了反驳,并援引了一系列文件,包括《委托书》、《协议》及《手写指示》等。法院指出,这些文件客观地证明了双方(包括宗馥莉本人及其律师)在草拟信托契约过程中进行了深入沟通,这清晰地显示了设立信托的意图。
尽管信托的具体条款,例如潜在的资金缺口以及资本与收益的分配方式等,可能还需要中国内地的审理法院来最终厘清,但法院认为,这并不妨碍在香港的辅助程序中认定存在一项可以争议的信托安排。因此,原告关于其财产性权益的主张,至少已经达到了“有严肃议题待审理”的标准,具备获得法院进一步审理的资格。
判决书还披露了案件的程序细节:被告宗馥莉于2025年8月15日提交了上诉许可申请,原告方于2025年9月1日提交了反对意见书,随后被告宗馥莉于2025年9月8日提交了答辩书。一系列的法律程序表明各方都在积极争取各自的权益。
此前,香港高等法院于8月1日批准了三位原告宗继昌、宗婕莉和宗继盛提出的临时禁令申请。该禁令要求宗馥莉及“建浩创投有限公司”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高级人民法院的诉讼程序有最终裁决前,不得擅自提取或抵押“建浩创投有限公司”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中的资产。
此外,法院还责令被告全面披露相关资金的流向,以保障诉讼程序的透明度。
值得注意的是,多位法律界人士向媒体表示,香港高等法院的这一判决仅仅是为协助内地法院的诉讼程序而作出的财产保全措施,性质上属于“辅助程序”。关于案件的关键实体问题,目前尚未有任何实质性的结论。因此,此时断言“宗馥莉输了”为时尚早,一切仍需等待杭州法院的最终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