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事故后4S店拒绝换气囊,车主:已无气囊开四年

奔驰车主反映事故后4S店未更换气囊,已行驶四年。相关部门核实气囊未更换属实,责令4S店整改,并强调将加强监管,严查违规行为。关于骗保问题,建议车主向金融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

Rain科技10月5日消息,近日有网友向媒体反馈称,其奔驰车辆在事故后,4S店未能按规更换气囊,导致其在长达四年时间内驾驶着一辆缺乏关键安全配置的车辆。

该车主介绍,2021年2月5日,其驾驶一辆奔驰GLE450汽车在长沙市长沙县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导致车辆的三个安全气囊触发并弹出。

出于取车便利的考虑,并受到汽车经销商工作人员的劝说,车主将事故车辆委托给浏阳某汽车销售公司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共计85000元,由保险公司代为支付。

2025年9月9日,由于该维修公司提供的五次免费维保服务已到期,车主转而委托另一家维修厂家进行后续维保。在维保过程中,新的维修厂家发现,原本应予更换的三个安全气囊并未得到更换。更为严重的是,为了规避汽车智能系统检测并防止故障代码的出现,该公司竟恶意设置电阻,干扰安全气囊故障信号的正常传播。

事件曝光后,车主找到该销售公司,其法人代表承认气囊确实未予更换,并提出可在店内为车主免费补装。然而,车主认为,在这四年多的时间里,他驾驶着一辆没有安全气囊的汽车,该公司的行为涉嫌恶意造假并骗取保险费用,恳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对此,浏阳市交通运输局在收到情况反馈后,曾多次组织车主与涉事公司进行沟通调解。该公司最初表示愿意为车主免费更换所涉及的三只安全气囊。车主则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免费更换气囊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要求。由于双方在赔偿问题上存在分歧,调解工作至今未能达成一致。

9月18日,浏阳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邀请车主前往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进行当面沟通,详细解释了交通运输局的职能职责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同时,也明确告知车主,交通运输局将依法依规履行对该公司机动车维修行为的监管职责。

经过进一步的核查,车主反映的“未更换安全气囊”的情况属实,该行为已构成“只收费不维修”或“虚列维修作业项目”的违规情形。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运输局已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在2025年10月8日前完成整改。

9月24日上午,浏阳市交通运输局对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严肃明确了整改要求。下一步,交通运输局将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并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只收费不维修”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至于车主反映该公司涉嫌骗保的问题,交通运输局建议车主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由该部门依法调查处理保险领域的违规行为。如果认为该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则建议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认定和处理。

奔驰事故后4S店不换气囊 车主:我开了4年没气囊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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