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n科技8月19日消息,近日,网友发布一段监控视频引发热议。视频中一辆白色轿车停好后,一名戴帽子的女子从驾驶座打开车门下车,对向一辆电动车驶来撞上车门,女子头部被车门打到,整个人被弹回车内。
8月18日,当事骑手张先生表示,事故发生在7月13日,地点位于山东德州市临邑县一条步行街。
他当时骑电动车送餐,前方有一辆三轮车挡路,于是绕到道路中间行驶,他正低头看单子,女子这时打开车门,他没注意到才撞了上去。
女子头部受伤去医院缝了针,他自己胳膊也受了伤。
事后交警认定骑手主责、女子次责。
定骑手主责是因为骑手逆向行驶,定女子次责是因为没有按照规定地点停车。
责任划分后,女子向骑手索赔住院费、修车费、误工费以及3000元疤痕修复费。
张先生说,平台给他买了保险,但保险报不了疤痕修复费。他还表示事发后遭到女子持续辱骂,事情一直搁置,最近女子打算起诉他,他也准备应诉。
“保险赔多少就赔她多少,我自己不会掏钱赔她,而且她辱骂我,她应该对我道歉。”
当事女子陈女士表示,她虽然不该在那个地方停车,但是当时她是顺方向停车,而且停得很靠边,骑手逆行、看手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她的头撞上玻璃流了很多血。
“当时骑手稍微关心一点的话,这件事情对我来说就无所谓,但是事后他不闻不问,一分不掏。我现在已经在准备材料起诉他了。”
从法律角度看,这起事故的定责依据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非机动车逆行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而机动车驾驶员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门,同样需承担相应责任。实际生活中,“开门杀”事故频发,驾驶员应养成“荷式开门法”(用远离车门的手开门)的习惯,骑车人则需保持安全距离、集中注意力。此外,双方在事故后的沟通态度也值得反思——理性协商、依法维权比情绪化对抗更能解决问题。此案最终走向法院,也提醒公众:发生事故后保留证据、及时报警,并积极通过合法渠道解决争议,才是明智之举。